安徽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12月17日止,你申报了吗?申报人进行网上申报前,需提前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
安徽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附件2,一式3份),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2.《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附件3,用A3纸打印);
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任文件、《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4)(后两项由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提供);
4.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2018年、2019年或2020年度)。达2020年度省线人员,提供网上查分截图并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5.2016-2020年度继续教育学习证明;
6.单位推荐意见书(2000字以内,经单位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7.近五年(2015年-2019年)存入个人档案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8.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等;
9.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的专业技术业务工作总结1份(5000字以内,以近5年为主);
10.学术成果(论文、著作,以近5年为主。无论文但符合提供2篇本单位的经济分析报告或管理建议书要求的,需写明报告价值,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
11.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近5年为主)以来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以来(以近5年为主)的工作实绩证明材料(提供能体现工作过程和结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同时提供所在单位相关情况说明,参考格式见《申报人员所在核算主体单位相关情况简表》(附件5);
1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1份(附件6,本人签字);
13.《单位公示证明》(附件7)及相关公示材料(公示原件网上截图或复印件等);
14.《审核记录表》(附件8);
15.《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单》。
安徽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注意事项
1.关于任职、聘任、考核等年限的计算。专业技术资格任职或聘任年限均按周年计算。本次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及聘任年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其任职年限连续计算。年度考核有基本合格等次的,扣除基本合格等次的年度,任职年限累计计算;2019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本次不得申报。
2.关于继续教育。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财会〔2019〕26号)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分。在申报职称的最近一个任职周期内,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平均达到规定学时即可(其中公需科目学时不得少于全部学时的三分之一),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
3.关于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评审。根据皖人社秘〔2018〕233号文件要求,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此类单位人员申报时,需填写《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相应级别人社部门加盖公章,与专业技术资格聘书一并报送。
4.关于审核职责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视职称评审政策宣传,全面掌握评审政策,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从严审核申报材料,认真落实报送流程。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逐级由审核人在《审核记录表》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5.关于诚信承诺问题。申报人必须签署《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所有申报材料(包括网上填报信息)真实可信。对违背诚信承诺、实行学术造假、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及通过弄虚作假、学术造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以及履行审核把关职责不力的,将依照皖人社秘〔2018〕5号、皖人社秘〔2018〕422号文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关于破格申报。先报省财政厅初审受理后,经省人社厅审核,填写《破格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附件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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