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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已经开始 你申报了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08-03

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已经开始,你申报了吗?

1.申报时间:2019年度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

2.申报地点:(1)按照人事档案隶属关系,各市(州)申报人员在当地财政局提交申报材料。各市(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0月10日前将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汇总后报省高评办。省高评办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成都市南新街16号财政厅二号楼711室)。(2)省级各主管部门、省属各企业、有自主评审权限的单位和中央在川单位申报人员直接将材料报送至省高评办。

哪些人可以申报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呢?

(一)评审成绩使用标准

1.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2017、2018、2019年度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成绩合格标准,取得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

2.考试成绩达到年度省使用标准的。参加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55--59分,取得由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省级)的。只能参加一次评审。

(二)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成都市除外)取得会计师职称,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均可申报我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高评委会出具委托函,经省高评委会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到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评办)。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省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出具委托函,经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到省高评办。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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