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启动开展2020年度北京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北京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将于8月10日-17日启动,计划申报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一定要提前准备噢!
申报高级会计师需取得2017年至2019年国家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
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师依旧实行考评结合的方式,申报高会评审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政务服务”-“办事直达”-“个人办事”-“职称评审”栏目,或在人事考试服务频道(ywsite/bjpta/)“职称评审”栏目进行网上申报。
2020年北京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有大变化,一起来看看吧!
1、取消申报表存档部门盖章
强化工作单位推荐意见,取消申报表上存档部门审核意见盖章。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材料和申报人履职情况进行严格审核,择优推荐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并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2、取消现场审核
将现场审核、现场缴费改为网上审核、网上缴费。申报人网上报名初审合格后,根据评审服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将加盖印章的申报表、公示材料及其他附件材料上传至职称评审申报系统。网上复审通过后,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3、其他情况说明
(一)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应职称评价委托函后,按照本市职称评价有关要求进行申报。委托函需在申报阶段上传申报系统。
(二)受疫情不确定性影响,副高级及以上评审的实际答辩时间可能会有变化,届时以相关职称评审服务机构通知时间为准。
(三)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按照《关于转发<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国家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职称评审收费标准的函>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3〕300号)规定标准执行。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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