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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注意事项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1-26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广东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12月2日至15日,广东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较往年变化较大,网校特为大家整理了如下注意事项,希望大家提前准备评审申报!

1、高级会计师评审按照粤人社规〔2019〕39号文附件《广东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执行。2019年以前按照原规定条件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在其合格成绩有效期内视同符合申报条件)。

2、继续教育按照《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2018〕10号)执行,申报人需提供2019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3、2019年起,我省实行网上申报评审。申报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必须通过省财政厅“广东省会计人员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网址:)申报评审。

4、申报人在“会计职称评审系统”申报前,应先在“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

5、申报人提交的论文代表作原则上应能够在“中国知网”检索到;发表于国外专业期刊的论文或外国语言类论文,需提供全文中文译文;省高评委办公室将使用“中国知网文献检测系统”进行学术相似性检测,具体文字复制比要求在30%(含)以下。

6、申报材料的时效截至2019年8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学历(学位)等,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

7、职称证书(电子证书)打印。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用广东省电子职称证书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99号)规定,我省推行电子职称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登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职称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很多高级会计师前辈都说,高会评审得提前准备,因为涉及到的材料真得很多,不准备齐了真是没戏!所以呢,大家不论是论文还是工作业绩还是评审材料,一定要提前准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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