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9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入口开通,根据《关于开展上海市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2019上海高会评审申报方式为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7月1日-15日。
上海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2至3篇。
主送论文要求:
申报人员应于7月1日至7月15日期间登录上海财政网()“2019年上海市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申报系统”上传主送论文(主送论文必须与“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传的论文一致,且须是Word文档并与所提交的纸质文档完全相同)。市会计高评办将委托相关专业机构统一检测论文,并在2019年7月18日至23日期间通过手机短信向申报人员反馈论文检测结果。对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或者论文检测未通过的,将不予受理。
上海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上传入口:
上海高会评审材料如下:
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并缴费成功后,申报人员应向市会计高评办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
1.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1)《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目录》1份(贴于自备材料袋外,可在网上申报界面中“相关表格”栏目下载打印);
(2)《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定申报表》3份(纸型A4,可在网上“生成申报表”栏目自动生成);
(3)受理凭证1份(在网上缴费成功后,可下载打印);
(4)二寸照片2张。
2.需要查验原件的材料包括:
(1)送审论文或著作(2或3篇);
(2)学历、专业技术资格、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非执业会员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等证明材料,外语水平材料、计算机水平材料及其他相关书面证明材料。
3.按规定完成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证明材料。
4.2019年8月26日至8月30日期间,申报人员凭网上下载的受理号至上海市会计学会(地址:中山西路2230号一号楼1315室)提交书面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受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联系电话:021-64386502。
注意: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且累计注册执业满10年的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申报时其会员关系应当属于上海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证书的,可免于参加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按照本市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要求和程序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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