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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19年高会评审答辩代表作编写要求有规定吗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06-25

根据《关于北京2019年北京市副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高会资格评审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25日-6月28日,材料报送已经开始了,请参加评审的人员按照申报材料要求准备材料,在规定期间内到北京一商集团干部学校进行材料报送。

北京2019年高会评审答辩代表作编写要求:

1. 代表作中引用的文字、数据应采取加注的方式,并在参考文献表中注明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2. 代表作中引用的表格应在表格下面注释原作者、原文章名称、页码、日期。

3. 答辩代表作建议A4大小双面打印、左侧双订装订,并按照编写格式中的项目顺序装订。

4. 答辩代表作摘要字数在400 至500 字之间,正文字数在5000 字左右。

5. 答辩代表作类型不是论文的,需提交答辩代表作说明,详细说明代表作中自己承担部分的技术特点、难点、效果等加以阐述,字数在3000-5000字。

(四)答辩代表作类型为论文的,格式参考:

申报论文范例

注意:

1. 必须紧密结合自己取得中级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统计师或具有会计专业讲师资格以后,所从事的会计管理工作及专业特点,由本人独立撰写,论文必须是工作研究类的论文,要紧密结合实际工作。

2. 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对本专业的理论问题和发展趋势有独到见解,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申报人撰写代表作要避免以下现象:

1. 论文的题目太大,而申报人的经历和视野有限,掌握和积累的材料有限,对相应的问题不熟悉,使论文对有关工作的研究,出现深入不下去或以偏概全的问题。

2. 论文不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只是泛泛的议论一些观点和问题,讲述众所周知的一些道理,或介绍申报人接触到的一些新知识、新概念、新方法,文章中缺少本人对有关问题亲自实践和深入研究等内容。

3. 申报人把教材上、报刊上的文章或别人写过的东西大篇幅地抄袭、拼凑成一篇文章。在文章中看不到申报人自己的研究成果和观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很多考生一听到评审就头大,不知道该如何应对高会评审环节,而且越来越多的人加入了高级会计师评审大军,想要通过评审可谓是困难重重,论文质量差,无法成功发表?评审要求严格,业绩不突出难以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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