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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论文要求汇总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9-12-19
 高会评审论文要求

高级会计师采取考评结合的评价方式,高级会计师考试通过后就是评审工作,申请参加高级会计职称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全国线在三年内有效)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

这意味着超过国家线的高会考生拥有三次高级会计师评审机会,超过省线的考生拥有一次高会评审机会。

在高级会计师评审过程中呢,论文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一般情况下取得中级会计师后发表的论文都是有效的,那么各省市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是什么呢?网校特根据相关政策整理如下,希望能对广大高级会计师考生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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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各地新政频发,希望大家及早准备论文,早日圆梦评审!

各省市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要求汇总

河北
四川
西藏

江苏

熟悉财会专业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能结合本职工作,撰写或翻译并公开发表财会专业著作和论文、译作等。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编或参编财会专业著作或译作1部(20万字以上,本人撰写或翻译5万字以上)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财会专业论文2篇(每篇2000字以上)以上。

(三)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刊物上独立撰写发表财会专业论文1篇(3000字以上),和1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或分析报告(2000字以上)以上。

(四)对长期在县(区)级以下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2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会计专业相关的专题方案、财务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1500字以上)。

参考文件:江苏省会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宁夏

对申报副高及以上职称论文规定数量控制在3篇以内,科研成果及获奖项目填报规定数量不超过3项(标准条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加大论文采取网络核查、数据检索和查重力度,在知网、万方等网站检索不到的论文、送审未通过的,不得提交相应系列职称评审会。申报高级职称论文查重相似度达到40%以上的、论文和著作经评审专家审核质量不能代表申报层级水平的,均不得通过相应系列职称评审。

参考文件: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云南

作为独立作者,在公开出版发现的期刊上发表不少于2篇会计专业论文。

参考文件:关于印发《云南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条件》的通知

北京

答辩代表作一篇。

参考文件:关于2019年北京副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上海

2-3篇

申报人员应能较系统地掌握财务会计理论和专业知识,近五年内,在省市级专业杂志(包括有刊号的内部刊物)上发表过由本人独立撰写,有实用价值的财务会计专业论文,或编写过大专以上程度的财务会计教材等。

对本科(含)以上学历者须提交2篇(含)以上(其中1篇须在有刊号的杂志上发表);对大专学历者须提交3篇(含)以上(其中2篇须在有刊号的杂志上发表)。

参考文件:

关于开展上海市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19上海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申报要求

广西

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著作1部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宣读并获奖论文1篇以上(宣读论文需有会议有关文件证明;商业性质的获奖无效); 

四、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1篇,以及撰写经实践证明有重大指导意义或创造出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调查报告、可行性分析等材料1篇以上(重大指导意义、显著社会和经济效益需有本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有量化指标的证明材料)。

参考文件:广西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通知

江西

论文论著各限填报5篇(部),内容要与本人申报专业相关,按质量高低填报;

论文须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进行检索验证,并将检索到的网页地址复制到评审系统“检验验证地址”栏目。检索不到或未填检索验证地址的视为无效论文,不作为评审依据。

参考文件:关于做好2019年会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湖南

湖南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对申报参评人员论文(专著)、外语和计算机水平、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不作统一要求,但均设置有量分权重。

参考文件: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要求

天津

申报人员的著作论文应具备下列要求之一:

      (1)作为第一撰写人在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2-3篇有较高价值的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 ;

      上述论文可以由申报人员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撰写的财务方面的业务工作报告(包括调查报告、财务分析、或者专项实施方案等)代替,业务报告中涉及单位不能公开的信息可以省略。

      (2)出版财务会计方面的专著或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中专以上水平的会计专业教材。

参考文件:天津2019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相关政策

辽宁

申报人员应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一定的研究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具有国内统一CN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经济管理类期刊上,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发表财务、会计专业论文2篇以上。在省级以上会计学会论文评选中获三等奖以上,或者结合本单位实际撰写的会计案例被收录进入省级以上案例库,可以替代(只可替代1次)在期刊发表的1篇论文。

2. 申报人员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或译者)公开出版财务会计类专著、编著、教材、译著,或参与并撰写5万字以上,视同具备上述分析研究水平和能力。

3. 作为课题负责人完成市厅级以上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科研项目1项以上。

参考文件:辽宁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暂行办法的通知

甘肃:

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一篇或在省级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参考文件:甘肃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条件标准(试行)

浙江:

取得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后,结合本职岗位工作,独立(或第一作者)撰写并公开发表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会专业论文;或主编(执笔)公开出版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教材等;或主持(执笔)完成市厅级以上财务会计科研课题,结题的科研课题具有较高应用价值等。

参考文件:浙江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条件

重庆: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吉林:

专业研究成果条件。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财经应用文写作能力,能够撰写单位(部门、系统、行业)较高水平的财务分析等专业报告,具有编写财务会计、内部控制等专业性教材的能力,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论文、著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发行具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以上(其中本人撰写字数或翻译字数须在5万字以上);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国家级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省级以上社会科学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四)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市州级以上社会科学类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至少1篇为省级论文)。

第十五条 作为主要编写者,公开出版有一定学术价值的本专业教材(其中本人撰写字数在5万字以上)。其中主编1部,可视同国家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副主编2部可视同发表省级论文1篇。

在省财政厅和省会计学会联合举办的会计文化建设征文活动中获得二等奖以上奖励的论文,视同省级公开发表论文申报。

参考文件:吉林关于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河南:

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经济管理类)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会计或相关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著作1部,本人撰写3万字以上,或独立完成经县(处)级及以上机关、企事业单位认定,不少于1万字的谓研报告一篇;

参考文件:2019年河南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安徽:

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

2. 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500字),且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本单位的财务工作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或2篇为服务对象提供有价值的管理建议书(每篇不少于3000字)。

3. 县级以下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作岗位,完成2篇质量较高的本单位经济分析报告(每篇不少于3000字)。

4. 担任公开出版的会计专业著作、译作以及省级以上范围通用的会计专业教材撰稿者(独著或标明所承担部分,本人撰写不少于2万字)。

5. 主持或承担省级以上会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形成有实用价值的研究报告,或者获省级三等奖以上会计科研成果两项。

参考文件:2019年安徽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标准条件

海南:

符合要求的政策理论水平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公开出版财经类专著,编著,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2.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以上(独立完成,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

3.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且撰写经并经省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专项调查分析报告2篇(主要撰稿人)。

参考文件:海南201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海南重新修订了《海南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要求如下:

(一)公开出版会计及相关专业专著、编著、译著(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二)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专业刊物上发表会计及相关专业论文1篇(独立完成、每篇不少于3000字)。
在省部级以上会计及相关专业论坛或学术年会上发表以第一作者身份撰写的会计专业论文,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者)并达到国内会计专业先进水平,可视同符合本项规定论文1篇。
参加海南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项目,被海南省财政厅认定的优秀毕业论文,可视同符合本项规定论文1篇。

(三)撰写经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或采纳的会计及相关专业专项调查分析报告2篇(第一撰稿人,每篇不少于5000字)。

(四)主持或参与会计及相关专业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或经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同行专家鉴定认为具有较高价值,并得到成果转化。以上成果均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或个人排名前三。

山东:

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会计理论与实务,取得会计师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公开发行的期刊上发表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论文2篇以上;

(二)在公开出版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会计类书籍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0000字;

(三)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市级以上会计相关的课题或研究成果1项以上,并已结项;

(四)省级以上管理会计、内控等案例评选中获奖案例的主要完成人;

(五)长期(5年以上)在乡镇单位(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和派出机构)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操作性强的,可提交2份本人撰写的与本区域、本单位会计工作相关的较高水平的专题方案、会计案例分析报告等。

参考文件:山东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

内蒙古:

继续设置论文条件,推行取得现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后的代表作制度,重点考察会计专业研究成果、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及论文论著的质量。

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时,在省级以上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专业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不少于2篇。

参考文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 2019 年度全区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湖北:

在正式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以第二作者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价值的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或外文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篇以上。

参考文件:湖北省会计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

新疆:

县以上申报人员需由公开出版专著或在国内公开发行期刊、报纸上作为第一作者发表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发表的论文与本专业工作具有高度的相关性和一定的创造性;县及以下单位专业人员可结合本职工作及专业特点独立撰写2篇以上工作报告。其中:公开发表论文必须要上传在百度搜索、知网、万方或维普等网站查询已发表截图。对学术造假的实行“一票否决”。以上均为获得中级职称以后发表的论文。

参考文件:新疆2019年高级会计师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广东:

1. 主持(参与)完成供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参考的专题研究报告、专业调研报告、分析报告、工作规划与发展报告、咨询报告等代表本人专业实务工作实践的具创造性的成果等 2 项以上。

2. 主编(著)或参编(著)公开出版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的专著、教材、案例集等 1 部以上,申报者撰写的总字数不少于 2 万字。

3. 独立或第一作者身份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刊物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 2 篇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会计或相关专业论文1 篇以上。

4. 独立或参与撰写、被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协会)相关会议接受并纳入会议论文集的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论文和报告 2 项以上。

5. 主持(参与)完成省级以上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 1 项以上,或者主持(参与)完成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省级以上专业学会(协会)会计或相关专业研究课题 2 项以上。

参考文件:广东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山西: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作为主编或主要编写人员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会计专业学术著作、译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同时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2、 作为主编或主要编写人员编写一部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会计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同时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

3、 在公开发行的会计专业学术刊物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发表会计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参考文件:山西2019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黑龙江:

1、作为第一作者,在有CN或ISSN统一刊号,且公开出版发行的科技类或社科类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每篇字数1500字以上;

2、作为作者,正式出版有ISBN统一书号的本专业著作或译著1部,或为大中专院校采用的教材1部,字数3万字以上。

参考文件: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

青海:

公开发表2篇以上本专业论文或出版1部以上专著(通过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论文鉴定)。

参考文件:青海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陕西:

在具有国际刊号ISSN和国内刊号CN的经济类学术刊物上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不少于2篇(独著,每篇2000字以上,不含在增刊、专刊、特刊、论文集和专辑上发表的论文);或在公开出版的具有书刊号ISBN的会计类专著(教材)或译著中,本人撰写部分专著、译著在3万字以上。

参考文件:陕西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办法

福建:

1.论文或著作发表期限,应在取得中级会计(审计)师资格后,到2019年12月31日止。论文应是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的省级以上刊物(不含报纸)或《福建财会研究》上的本专业学术文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假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提交的论文限独著或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不少于1500字。对论文和案例(调研报告)实行“文献复制检测”,由评审委员会确定文献复制比率最高线,高于最高线的实行一票否决。

2.代表作一篇,提供刊物原件1份,复印件(含封面、目录和正文)2份。

3.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著作,提供原件1份,复印件1份。

4.所有报送论文认证的复印件1份(论文代表作认证需2份)。提供在中国知网(http:///)上查询到的论文结果的复印件(《福建财会研究》除外)。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打印后分别附在论文复印件的后面。

参考文件:2019福建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工作通知

贵州:

1.在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

2.出版通用会计或相关专业著作1部,个人完成4万字以上。

3.在省(部)级以上会计专业学术交流会上交流专业论文2篇。

4.在省行业协会、市(厅)级会计专业学术交流会上交流专业论文3篇。

5.参与省(部)级、市(厅)级财务会计或相关专业课题研究1项、2项,并获省(部)级、市(厅)级相关部门认可。

参考文件: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级会计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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