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0年9月24日-10月10日,为了帮助大家更加全面了解山西高会评审,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山西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要求,快来了解一下吧!
山西高级会计师评审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申报推荐工作,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方可推荐。
(二)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
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推荐单位未按程序、条件推荐,审核把关不严,推荐不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的,对有关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报送申报材料。报送材料时,须交验相应原件,审核通过后退回。报送时间、地点在“会计之星”网站( )另行通知。
本安排意见未尽事宜,按国家和我省现行职称政策规定执行。申报材料中所需表格等,请登录“会计之星”网站( )下载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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