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9月25日(节假日除外),2019年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对象及成绩使用标准你知道吗?快来看看你是否能申报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吧!
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成绩使用标准
1.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2017、2018、2019年度考试成绩达到全国成绩合格标准,取得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的。
2.考试成绩达到年度省使用标准的。参加2019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达到55--59分,取得由四川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省级)的。只能参加一次评审。
四川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对象
全省范围内(成都市除外)取得会计师职称,从事与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除外),均可申报我省高级会计师职称评审。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省高评委会出具委托函,经省高评委会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到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高评办)。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省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出具委托函,经同意后报送申报材料到省高评办。
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申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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