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级会计职称受理网上申报材料时间从7月10日开始到8月10日结束,2020年吉林高级会计评审申报要求及材料要求你了解吗?根据2020年吉林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通知,有关详情见下文。
吉林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要求
(一)单位公示。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凡申报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人员,在申报材料上报省财政厅之前,须通过本单位审核,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者,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上报申报材料。
申报人应当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
(二)评聘分开。经评审取得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的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按政策规定、单位人员岗位设置情况决定聘用事宜。
吉林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材料及要求
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评审工作采用网上申报评审方式进行,申报人员登录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进行申报。
网址:。
(一)需要网上提交的电子版及扫描件材料。
1、单位签字盖章的《吉林省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以下称“评审表”)扫描件。
2、《单位公示表》扫描件。
3、电子版《自评表》。
4、单位盖章的个人业务报告扫描件。主要阐述本人取得会计师职称以后对所从事会计工作的认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情况的综合材料,字数不低于3,000字。
5、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单位信息页、本人信息页扫描件(企业类略)。
6、申报人员会计师资格证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扫描件。
7、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会计岗位取得的荣誉证书扫描件。
8、专业著作、专业论文发表刊物、科研项目鉴定或登记材料扫描件,在目录中将本人文章名称划线注明(著作、论文扫描件只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本人论文或编著篇章;独立著作只提供封面、版权页和目录)。
9、工作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
10、2017至2019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证明扫描件。
评审表、自评表及公示表表格在吉林省财政厅会计网下载专栏下载。
(二)需要现场提交的送审材料。
纸质《评审表》一式3份,原件用标准A4纸正反两面打印,在参加答辩时提交。
附:
3、吉林省2020年高级会计师(副高)资格评审综合情况(公示)表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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