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时间为5月1日至6月5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6月8日至20日,2020年宁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你了解吗?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做出整理。
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要求
纸质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装入坚固、无破损的牛皮纸袋,封面应粘贴“申报材料目录表”,按提交材料的内容和数量如实填写,并将申报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申报人所在单位性质(A:企业,B:事业及其它)填写在材料袋右上角。
(一)正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
2.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证书和行业部门颁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
3.受聘高级会计师职务(岗位)任职文件。
4.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原件核对退回)。
5.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报人考核测评结果、公示信息及公示结果。
6.按规定提交的论文、著作(核心刊物是指北京大学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所列经济类刊物,论文在知网、万方网查重率不得高于40%)。
7.按规定提交的能力及业绩证明。
8.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9.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企业无需填报)。
(二)高级会计师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
2.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3.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不含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证书和行业部门颁发的高级会计师证书)。
4.受聘会计师职务(岗位)任职文件。
5.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章,原件核对退回)。
6.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申报人考核测评结果、公示信息及公示结果。
7.按规定提交的论文、著作等业绩成果(论文在知网、万方网查重率不得高于40%)。
8.按规定提交的能力及业绩证明。
9.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10.事业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数量统计表(企业无需填报)。
(三)时间要求
所有申报单位和个人均按照属地原则,于6月8日至20日向所在地地级市财政局提交材料并缴费。地级市财政局进行审核汇总后,于6月25日之前将所有材料统一报送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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