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7月3日24:00前未缴费的,视同放弃申报。那么2020年江苏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要求有哪些?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做出整理。
江苏高会评审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1.网上填报的起止时间为:6月1日9:00至6月30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
2.省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在宁其他单位于6月1日起至7月3日17:00前,携带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天目大厦812、810室)进行现场核对(受理后当场退回材料原件)。
3.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财政局于7月10日前,将经市职称管理部门审核后的《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
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
一、申报人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需要提交的纸质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在“江苏人才信息港”职称申报评审管理服务平台上下载打印,一式3份)。
(二)需要在网上提供的材料(扫描后完整上传):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2.免冠蓝底彩色2寸证件相片(照片大小为100-200KB)。
3.《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用A3纸打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4.有效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成绩单或证书。
5.会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任职聘书。
6.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证明。
7.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后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财政会计管理部门出具的确认证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8.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9.单位公示的申报人员基本情况表。
10.已经公示无异议的单位证明。
11.近三年的年度考核表(如为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名并加盖公章)。
12.申报人所在单位的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组织架构、资产规模、职工人数和收支情况等),并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予以认证,有主管部门的还需主管部门认证或证明。
13.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总结报告,由申报人签名,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等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盖章。
14.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中级资格以来的获奖情况,以及反映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有关材料及证明、财会管理或应用方面的研究成果以及推广情况及证明,由所在单位人事及财务等部门共同审核后签字并盖章。
15.取得会计中级资格或会计相关专业中级资格(会计相关中级资格包括审计师、统计师和经济师,下同)以来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译作的原件(包括封面、目录、有关编著译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论文正文或申报人参与编著译章节的全文)。视同论文的方案、报告等也一并在论文栏内填列上传。
(三)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1.以上提交的各项参评材料申报人均须严格按照“网上申报系统”设定的位置和操作要求将原件扫描成PDF文件上传(上传前须确保签章等信息完整),不得缩小、颠倒或缺损,以免影响网上评审。
2.申报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须由本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核实,由核实人签名并盖章,注明核实的日期。申报人提供的反映其专业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的材料在本行业、本系统或县(含县)以上范围推广应用的,该证明材料还须由主管单位财务等部门或相应的行业管理部门(如财政、国资、证监等部门)核实签章。
3.申报人不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的可不予受理。
二、各地财政部门须报送的材料
本年度《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财政、职称管理部门盖章)。
三、省各有关单位应报送的材料
本年度《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单位盖章)。
附件1申报材料目录及要求.docx
附件3江苏省会计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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