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时间为5月1日至6月5日,宁夏2020年高级会计师评审业绩及论文要求你知道吗?正保会计网校为您做出整理。
宁夏高会评审能力及业绩条件
第十二条 申报人员在任现职期间胜任较高层次的财务管理工作,解决企事业单位财务活动中的重大问题,在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显著、贡献突出。
申报高级会计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两项以上:
1.具有系统、坚实的会计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会计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财务分析和市场分析能力,为企事业发展进行过成功的战略分析和策划(需要单独提供有效的、内容具体的证明材料)。
2.熟悉国内外现代会计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及其发展趋势,参与制定过一个地区、部门或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会计核算办法(需要单独提供有效的、内容具体的证明材料)。
3.连续担任大中型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3年以上;会计中介机构申报人员应担任机构负责人或部门经理3年以上。指导本单位财务工作安全运行并取得显著成绩,受到上级部门表彰或取得的经验被同行认可采用,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需要单独提供有效的、内容具体的证明材料)。
4.获得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或入选自治区高端会计人才并取得毕业证书(需要单独提供有效的、内容具体的证明材料)。
宁夏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著作条件
申报高级会计师人员论文著作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任现职以来,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会计学术论文2篇以上;
2.任现职以来,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发行字数在5万字以上的会计专业著作或教材(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3万字)。
专著是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务会计专业学术著作;“公开出版”是指定期出版发行的,具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或CN(国内统一刊号)刊号的刊物,包括大专院校学报,不包括在手册、论文集、增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论文不得少于2500字。
推行论文、科研成果代表作制度。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科研成果必须与申报评审专业(学科)相符,并能集中体现本人的专业学术水平。对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和有效解决业内难题的论文、科研成果,经本专业两名正高级职称人员实名推荐(须说明推荐理由),可作为申报人代表作。对提交代表作的申报人降低评审条件中论文、科研成果数量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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