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4月15日-30日,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有关评审材料报送地址及评审依据详见下文:
青海高级会计师材料报送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经单位公示后,请于2020年4月15日-30日内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西宁市黄河路30号省财政厅604室)。
青海高级会计师评审依据
2019年度我省高级、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和评审工作,按《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青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和<青海省会计人员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19]121号)、《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9] 459号)和本通知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省财政厅会计处: 0971-3660212
省人社厅专技处: 0971-8258156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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