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网上申报时间2020年3月16日—4月15日,网上申报结束后,系统关闭,不再受理网上申报材料。你符合山东2019年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及范围吗?有关详情参考下文。
山东高级会计师评审依据
《山东省会计人员高级会计师职称标准条件》(鲁财会〔2019〕39号)(以下简称《标准条件》)。
山东高级会计师评审范围
根据《社会化评审试点的通知》精神,凡在我省企业、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和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工作,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取得全国统一组织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符合《标准条件》并在会计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参加评审。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中央驻鲁单位参加我省职称评审需按要求开具委托函。其他单位委托评审的,向省会计专业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开具委托函,评审结束后不进行评审结果的社会化公示,不发放证书,只将结果反馈给出具委托函的部门(单位),由其按规定核准公布和发放证书。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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