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云财会〔2016〕44号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6年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计划的安排,现将我省报送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副高)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云财会〔2016〕38号)的要求执行。查询网址:www.ynr.gov.cn(通知公告栏)。
二、申报材料
申报人员应接要求提交书面纸质材料及相关证书原件和电子版«申报高级会计师花名册»。
(一)需要递交的书面材料。
1.《申报高级会计师材料日录》1份(更占于自备材料袋外);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2份(纸型A4,双面,手写、打印均可)。
(二)需要查验原件的材料(先由单位审验并加盖单位公章,再提交相关原件审验)。
证明材料1份。学历证书、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 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会计从业资格证、 聘书(或聘用合同、聘用证明)、论文(2篇及以上,需复印封面、日录、正文)、其他反应个人业绩及能的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按此順序装订成册。
符合职称外语考试免试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时间
2016年3月23日至4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对象
(一)已取得全国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并在有效期内的人员。
(二)参加2015年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取得省级合格证的人员。
五、注意事项
(一)参加申报的人员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请申报人在截止时问前将评审材料报送到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逾期不子受理 。
(三)相关表格均可在网站www.ynf.gov.cn(下载中心·会计类)下载。
(四)申报材料将于评审相关工作结束后退回本人,请各申报人员及时领回申报材料。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 捷、周 龙
联系电话:0871-63956049,63956050(传真)
地址:云南省财政厅会计处(昆明市华山南路130号)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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