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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公布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普通 来源:镇江市财政局 2023-07-07

江苏镇江公布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00至8月11日17:00,逾期不补报。详情如下:

关于我市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会〔2023〕35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我市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我省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形式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3年7月12日9:00至8月11日17:00(具体详见操作指南),逾期不补报。申报流程详见附件(苏财会〔2023〕35号)。提交之后,申报人应在8月15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所有申报材料原件(包括相关证书)到镇江市财政局会计处(南山路66号财政局505室)办理材料现场审核(受理后当场退回申报材料原件)。

附件:关于做好2023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

镇江市财政局

2023年6月2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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