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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2022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具体标准条件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08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山西2022年高级会计师评审申报条件的具体标准条件包括三种,分为工作经历条件、业绩成果条件和学术理论条件。

山西2022年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具体标准条件:

一、工作经历条件

任会计师以来,系统掌握和应用经济与管理理论、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会计工作经验,能独立负责某领域或一个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具有解决会计实务工作中复杂业务问题的能力。工作业绩较为突出,有效提高了会计管理水平或经济效益。在执行会计准则、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推进会计信息化、加强财务管理、运用现代会计管理方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取得一定的会计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会计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管理方法或制度创新等。

二、业绩成果条件

任会计师以来,工作业绩成果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财务、会计领域某个方面有前瞻性研究成果,对解决本专业疑难问题,发挥了关键性作用,经同行专家鉴定具有较大影响力并取得了明显效益,得到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认可;

(2)主持一个行业或一个大中型企业会计工作期间,有过会计方法创新或先进经验总结,被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认可并予以推广;

(3)作为主要执笔人参与制定行业或大中型企业的会计核算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操作规程或发展规划,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批准实施。须有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业的书面认可;

(4)在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内部审计、内控制度建立、会计信息化工作中起到关键作用和具有创新性,通过起草会计方面文件、具体办法、管理建议书等提出建设性意见,被本单位采纳并实施,效果显著。须有本单位书面认可或提供证明显著效果的鉴定材料;

(5)在管理会计建设和推广中发挥重要作用,取得显著成绩并得到省级财政部门认可;

(6)在本专业取得显著成绩,获山西省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的个人一等功;或获部、省、市财政部门授予的“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或取得“山西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三、学术理论条件

任会计师以来,公开发表、出版过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著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编或主要编写人员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一部,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同时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2)作为主编或主要编写人员编写一部在正规出版社出版发行的本专业教材,本人独立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同时须提交1篇公开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3)在公开发行的会计专业学术刊物或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本专业学术论文须是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在有国内(CN)和国际(ISSN)统一刊号公开出版发行的财经类专业期刊和综合大报的理论版面、财经类专业大报的理论学术版面上发表的会计专业学术论文,每篇2000字以上。提交的论文或著作,须附在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之一的检索页,著作须附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CIP数据核字号验证”的检索页,同时加盖本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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