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及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7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证及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开始发放,请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领取;如需代领的,必须携带被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领证机构:靖江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23-89180686;
泰兴市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23-87633552;
兴化市财会教育中心(兴化市英武中路306号),联系电话0523-80218933、0523-80218936;
姜堰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23-88233106;
海陵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23-86222387;
高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财政窗口,联系电话:0523-86960228;
高新区财政局会计科,联系电话:0523-89690193;
泰州市财政局会计处,联系电话:0523-86888085。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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