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28日
内容摘要:黑龙江大庆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4月1-28日,报名网站: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确认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9日(4月25、26日不办公)。
大庆市财政局关于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各中、省直及市属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黑财会〔20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5年会计专业技术中高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三)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11号)中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条件。
(四)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考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应归属大庆市及县区财政部门管辖。
二、考试报名
1、报名网站:
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
2、报名时间:2015年4月1日至28日(星期六和星期日正常报名)。2014年度通过部分中级考试科目的考生,在2015年度网上考试报名时请正确填写个人姓名和身份证号,以获取本人2014年度考试的档案号。
根据国家要求,今年报名只进行一次,不再进行补报名。
三、报名确认
对于2013、2014年报过中级会计资格的老考生,直接网上确认,无需到现场。其他考生仍需到现场确认。
(一)确认时间:
2015年4月20日至29日(4月25、26日不办公)。
(二)确认地点:
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庆市财政局窗口。
各县的考生可先到所属县财政局进行初审。
四、确认时携带的材料
(一)中级会计资格考生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
2、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原件。
3、C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
4、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5、学历(或学位)证书原件。
6、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高级会计资格考生确认时应携带以下材料:
1、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份。在报名信息表上需粘贴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一致)。
2、有效身份证明(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护照)。
3、会计师资格证书。
4、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5、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6、学历(或学位)证书。
7、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以上2-6项只需提供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裁剪后按次序全部粘贴到报名信息表背面。
五、报名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审核通过后的考生,应于4月20日至30日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通过网上银行自行缴纳报名费和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六、考试安排
(一)考试日期:全省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考试于9月12-13日举行。
(二)考试科目:
1、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2、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达到省内合格标准的人员,由黑龙江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在省内当年有效。
(三)考试时间: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5小时。
各级别、各科目具体考试日期和时间如下:
(四)考试方式
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实行纸笔考试。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考试的人员,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不能同时报考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
七、准考证打印
2015年9月1-11日打印。
八、证书发放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由大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459-6282187,http://dq.rsks.gov.cn)发放。
九、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会计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2012〕209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511号)规定,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为:
(一)报名费:每人次15元。
(二)考务费: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36元、经济法41元、中级会计实务41元。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45元。
附件: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
大庆市财政局
2015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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