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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东佛山2014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普通 来源:佛山市财政局 2014-12-23

    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会计考办《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会考办〔2014〕3号)规定,现将我省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以上的考生,成绩3年内有效。

      二、根据我省考生成绩实际情况,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实务》科目不设省合格线。

      三、我省中高级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阅卷,考生如对本人分数有疑问的,可以查询各大题的得分情况,不复核原始试卷,不组织重新评卷。

      考生于2014年12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不要寄挂号)填写《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中高级资格)》,寄至广东省会计考办办理成绩复核。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3楼,邮编:510030,联系电话:83188555.

      附件: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复核申请表.xls

    佛山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12月2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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