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自行打印《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将于2013年10月27日上午8:30-12:00进行。鉴于考生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已经将打印《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准考证》的时间已经延长至2013年10月25日。请考生务必在10月25日之前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点击“准考证打印”,选择“高级”后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网上报名系统”,然后选择“内蒙古”省份,输入本人的身份证号即可自行打印。
请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携带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013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生专用笔要求:在答题时一律使用0.5-0.7毫米的黑色签字笔,答题卡要求用标准2B铅笔填涂。考生必须按照要求携带考试专用笔及橡皮。
请各位考生相互转告,不要错过打印准考证时间。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成功!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会计处
201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