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人员:
2015年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已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完毕,现将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请通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16年3月2日-3月4日到北京市财政局西直门办公区一层102室领取。
一、领取时间
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二、领取地点
西城区玉芙胡同11号(西直门东北角)
特此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会计处
2016年2月23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