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合格证

辽宁省关于领取201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普通 来源:辽宁省会计处 2016-01-26

关于领取2015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5年度辽宁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领取的地点是省市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见附件)。

二、后续事项要求

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后,会计人员要及时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管理部门办理会计人员信息变更。同时,要将1份《辽宁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交到所在单位从事部门存档。

附件:领取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联系电话

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25日

相关链接: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单及合格证领取汇总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论文班辅导 

  论文推荐发表+评审指导 一站式辅导助评审直达

  为了帮助已取得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的学员顺利进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及时完成论文的编写及发表,网校重磅推出高会论文班(查看招生方案>>)

一篇论文+高会评审指导(8课时)+论文写作指南(10课时) 两篇论文+高会评审指导(8课时)+论文写作指南(10课时) 两篇论文+高会评审指导(8课时)+论文写作指南(10课时)

  ·论文班辅导期,从报名日开始至论文发表成功日或报名日开始计算12个月,先到为准;听课权限开通后,学员可随时随地登录网校,点播视频学习,并可享受答疑、练习测试等教学服务。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高会-考评无忧班

考试+评审+论文一站式服务

免费试学

高会新课全新升级 考+评全流程陪伴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