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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关于领取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普通 来源:济南市财政局 2015-12-04

关于领取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成绩合格证及申报评审档案的通知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评审有效。

《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省2015年度评审有效使用标准为50分。达到全省2015年度评审有效使用标准,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核发《2015年度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山东省合格证》,此证在山东省当年度参加评审有效。

请达到全国合格标准(60分)或全省2015年度评审有效使用标准(50分)的人员,于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15日(法定休息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到龙奥大厦C区6楼C632房间领取成绩合格证及申报评审档案。

申报范围、程序及评审材料报送要求,请查看“关于报送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并按通知要求申报。

市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各区县有关单位电子材料、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5年12月17日至12月28日(法定休息日除外)。

报送地址:济南市龙奥大厦C区6楼C632房间;联系电话:0531-66603833。

济南市财政局
201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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