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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15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领取通知

普通 来源: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5-11-23

关于领取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国家级、内蒙级)成绩合格证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5〕23号)精神,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标准国家级为60分。国家级成绩合格证自2015年11月20日开始发放。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评审事项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5〕324号)精神,2015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3分。自治区级高会成绩合格证自2015年11月21日开始发放。

请自治区直属和呼和浩特市高会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三楼考务科领取成绩合格证。地址: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145号。其它盟市的高会考生请和当地财政局会计科联系领取。

 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2015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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