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
宁人社函〔2015〕135号
各市、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14〕21号),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2014年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区内合格分数线的函》(宁人社函[2015]72号),现将我区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一、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合格人员132人。成绩合格证在全国范围内三年有效(2015-2017年参加评审)。
二、自治区合格标准为57分,合格人员17人。成绩合格证在自治区范围内一年有效(2015年参加评审)。
请合格人员持身份证及准考证及时到所在市级财政部门领取成绩合格证书。
附件:(点击查看附件1、2>>)
1.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全国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2.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区内成绩合格人员名单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3月1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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