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湖南株洲市高级会计师考试合格人员速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天虹商场后)一楼小厅财政窗口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
根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通知》(会考[2014]21号)要求,《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全国合格标准为60分,湖南省合格标准为55分。
考试成绩达到全国合格标准的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参加评审3年(2014-2016年度)有效。考试成绩达到我省合格标准的由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书只在参加我省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评审时有效。
请株洲市考试合格人员速来市政务服务中心(天元区黄河南路500号,天虹商场后)一楼小厅财政窗口领取考试成绩合格证。
株洲市接收2014年度全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参评人员材料时间为2015年1月13-14日。届时,请各有关单位将材料直接送交我办,并携带在“湖南省职称与专家管理系统”中录入、生成、报出的申报人员数据压缩包、申报花名册(事业单位还需提供《2014年度事业单位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职数申报专业备案表》——附表7),同时办理缴费(收费标准:420元/人)手续。
接收材料地点: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101办公室
接收材料时间:2015年1月13-14日
联系电话:0731-28681072
特此通知。
2015年1月9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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