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内蒙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已经可以领取了,请考试成绩符合标准的高级会计师资格盟市考生,联系当地财政局会计科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关于201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内蒙古自治区合格标准的公告
经研究决定,2014年度《高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内蒙古自治区成绩合格标准为55分(试卷满分为100分)。请考试成绩符合标准的高级会计师资格盟市考生,联系当地财政局会计科或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领取内蒙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自治区直属单位和呼和浩特市考生,到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考务科(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兴安南路145号),领取内蒙级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
2014年12月31日
内蒙古财政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