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高级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考试

辽宁鞍山2021高会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通知

普通 来源:鞍山市财政局 2021-07-29

辽宁鞍山2021高会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通知,有重点管控区域旅居史的考生,因集中隔离或隔离期不满 14 天,按防疫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可在8月20日前提供材料申请退费。


关于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已经结束。由于5月14日我省个别地区突发新冠肺炎疫情,部分考生未能按时参加考试,为切实保障考生利益,按照省厅《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辽财办发函【2021】8号)文件精神,鞍山市财政局决定对因疫情管控原因未能参加鞍山考区考试的考生给予退费处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受理范围及条件

范围:成功报考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高级职称鞍山考区考试,并成功打印准考证的考生。

条件:有重点管控区域旅居史的考生,因集中隔离或隔离期不满 14 天,按防疫要求不能参加考试的。

二、受理所需材料

需提供一下申请材料:

1.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考试当天,未解除隔离或者需要隔离的证明材料(解除隔离证明、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疫情期间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证明材料(行程凭证、住宿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见附件。

三、受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受理地点:鞍山市财政局206房间

咨询电话:0412-2230887

四、受理时限

从即日起至8月20日止,逾期不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

附件:1.《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高级资格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工作的通知》辽财办发函【2021】8号

2.《2021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退费申请表》

辽宁鞍山2021高会考试部分考生因疫情影响未能参加考试后续通知

鞍山市财政局会计科

2021年7月2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未能参考考试的鞍山高会考生,请关注2022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时间,预计在2021年12月份!预约报名提醒>

在此期间,大家可提前准备论文发表,待到考试合格后,可直接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已购买网校高会课程的考生请放心学习!网校陪伴大家到2022!高会论文班精益求精,全程指导论文写作发表,24小时内留言板答疑,辅导期内直至发表成功!查看论文班详情>

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备考,提前准备资格申报评审工作,及时完成论文的编写及发表,网校重磅推出高级会计师考评无忧班!考试+评审+论文全方位指导,一站式服务,帮助考生攻克评审难关。查看详情>>

打开APP 订阅最新报考消息

报考指南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精品课程

高会-考评无忧班

考试+评审+论文一站式服务

免费试学

高会新课全新升级 考+评全流程陪伴

扫码关注公众号

正保会计网校

截图保存到相册

微信识别二维码

接收更多考试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客服 首页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