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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高级会计师证书开展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

普通 来源:甘肃人社局 2019-07-31

2019年8月1日起甘肃高级会计师证书采取快递送达或场领取两种方式。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开展快递寄送服务的通告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精神,努力实现省人社厅党组提出的人社服务“不来即享”工作目标,加快推进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网上受理、快递送达的服务要求,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我们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发放流程进行优化调整。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8月1日起,专业技术人员领取资格证书采取快递送达或场领取两种方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网上登录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的“资格证书办理”栏目(http://gansu.nomax.vip/bas/)在线注册后,选择 “邮寄服务”或“现场领取”。

二、 邮寄服务

(一)邮寄方式:全部证书委托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代理寄递。

(二)快递资费:快递费用由申领人员自行承担,实行邮资到付,具体资费标准为:

1、 在兰州市近郊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投递,每份邮件8元。

2、 除兰州市近郊四区外,在全省其它地区投递每份邮件12元。

3、 在全国范围内,跨省投递每份邮件21元。

(三)信息填写:需要邮寄服务的考生,应准确填写姓名、联系电话、地址等重要信息,因信息填写有误造成证书无法准确送达的,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四)邮件签收:如果在“资格证书办理”系统选填“本人领取”的申领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签名后领取,禁止他人代领;如果选填“代为领取”,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签名后领取。

(五)二次投递:第一次投递无法送达的证书,由邮政部门返还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申领人需登录系统,核对并认定相关信息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安排第二次投递,申领人付清两次邮寄所需的费用。两次投递均无法送达的证书,不再安排邮寄服务,申领人需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现场领取,并付清相关邮寄费用。

三、 现场领取证书的考生

需要办理现场领取的申领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需要代领人领取的,须携带代领人身份证原件、申领人身份证原件)到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16楼领取资格证书。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2019年7月22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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