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1年高级会计师职称评价通知公布,北京2021年高会评审申报时间定于7月6日(周二)-7月26日(周一)进行,答辩时间初定于8月-11月开展,具体需等财政局通知。
2021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结束,北京2021年高会评审申报也即将进行,很多考生第一次参加评审,有很多疑问,下面是大家提问的高级会计职称评审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提问内容: 请问若参加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需要发表论文,《大众商务》和《商业故事》是指定的期刊么?
●答复内容:网民您好:公开出版,是指有国 内标准书号(ISBN号),或国内统 一刊号(CN号)或国际统一刊号 (ISSN号)的学术出版物;或业务 主管部门、学术机构主办的定期 出版的财会类专业刊物。核心期 刊,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 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 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 刊”、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 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 刊”。
答复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公司是在外地注册,可以申报北京市高会评审吗?
●提问内容: 公司是在外地注册,名称上有xx省公司,但是在北京办公,社保也是在北京缴纳,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在北京考的,可以申报北京市高级会计师评审吗,还是说必须是北京注册的公司才可以
●答复内容: 经请示北京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高级会计 师评审范围适用于在本市机关、 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和其它组 织的会计人员。非北京户籍人员 在北京工作缴纳社保可以参评 。 单位如果是**省北京分公司是可 以的,但是必须是在北京注册 的。
答复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料的人事章由哪里盖?
●提问内容: 我是在北京市属的事业单位上班,但是是跟三方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档案是个人存档,如果我参加高级会计师评审,人事部门盖章我找哪里盖章?我咨询过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海淀区人才),答复是只能出具档案在我处管理的证明,不给盖人事章,我想请相关部门答复一下我高级会计师评审资料的人事章由哪里盖?
●答复内容: 根据《关于开展2021 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 知》京人社事业字〔2021〕14 号,第五条(二)单位推荐公 示。“取消申报材料上存档部门 审核意见盖章。强化工作单位推 荐意见,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 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期间调整申报信息的,需重 新公示”。
答复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今年考试能参加今年的评审吗?
●提问内容: 去年我报名参加北京市2020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试,但因为疫情原因,北京市2020年度的高级会计师考试取消了,并入2021年5月15日举行。往年都是当年考试次年才能参加评审,但按照今年的考试日期,应当在6月中下旬就会知道考试成绩。我看到今年高会职称评审是7月6号-26号在网上申报资料,我想问的是,我能参加今年的评审吗?
●答复内容: 按照往年申报要求,附件需上传 《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扫描 件)。如果您今年合格证书在报名时能下发 即可报名。关于考试合格证书何时能下发可 咨询会计技术职称考试办公室 。
答复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高会评审条件及论文发表的要求是什么?
●提问内容: 请问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是什么?论文发表的要求是什么?
●答复内容: 提出的问题,答复意 见如下: 1.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非公 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注册地 在北京)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 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持 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海外高 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的外籍人 才),可参加本市职称评价。 2.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申报人 员、公务员不能参加北京市职称评 价工作。 3.按照往年申报要求,没有硬性要 求发表论文。可以用答辩代表作 (1)论文;(2)发展规划; (3)项目报告;(4)专著; (5)行业标准;(6)研究报告等 形式提交一篇答辩论文。 4.答辩论文撰写要求:必须紧密结 合自己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以后, 所从事的会计管理工作及专业特 点,由本人独立撰写,论文必须是 工作研究类的论文,要紧密结合实 际工作。论点正确,论据充分,对 本专业的理论问题和发展趋势有独 到见解,对实际工作有指导意义, 字数在3000-5000。 5.答辩代表作类型不是论文的,需 提交答辩代表作说明,详细说明代 表作中自己承担部分的技术特点、 难点、效果等加以阐述,字数在 3000-5000。
答复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参加2021北京高会评审,可以使用当年考试成绩吗?
●提问内容: 请问参加2021年北京市高级会计职称评审,可以使用2021年当年高级会计实务的成绩吗?还是使用2018-2020年的考试成绩?
●答复内容:1.按照往年申报要 求,附件需上传《高级会计实 务》考试合格证书原件(扫描 件)。如果您今年合格证书在报 名时能下发即可报名。关于考试 合格证书何时能下发可咨询会计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 2.今年《高级会计实务》考试合 格证书原件,如未在报名前下 发,申报年限2018-2020年,有效 期3年。
答复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在北京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工作能参加评审吗?
●提问内容: 家人在北京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中级证书在中直,单位没有内部评审,国管局不负责,财政局不接受,咨询我们需要去哪评审
●答复内容:按照《关于开展2021 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 知》 (京人社事业字〔2021〕14号) 规定,(一)与本市国有企业事 业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 会组织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 技术人才(含港澳台地区人才、 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 籍人才),可参加本市职称评 价。(二)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 业技术人才委托本市职称评审 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 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 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 函后,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 求进行申报。(三)公务员或参 公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 称评审。
答复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单位评审和社会评审的高会有什么区别?
●提问内容:老师,您好。关于高级会计师评审事项,我所在集团单位(央企)的集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可以评审高级会计师,想问下单位评审和社会评审的高会有什么区别?单位评审的只是在集团内部有效吗?要是换单位是不是证书就无效了?
●答复内容:答复意 见如下: 1.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 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 人社事业字〔2021〕14号)规定, (一)与本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建立 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含 港澳台地区人才、持有外国人来华 工作许可证的外籍人才),可参加 本市职称评价。(二)中央在京单 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本市职称 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 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 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市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评审函 后,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有关要求进 行申报。(三)公务员或参公人员 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2.“单位评审和社会评审的高会有 什么区别?单位评审的只是在集团 内部有效吗?要是换单位是不是证 书就无效了?”请咨询北京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 63167952。
答复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在中央企业的下属子公司工作 注册地在北京朝阳区 可以参加北京 高会评审吗?
●提问内容: 在中央企业的下属子公司工作,注册地在北京朝阳区,请问可以参加北京市的高会评审吗,谢谢!
●答复内容: 留言已收悉,提出的问题,答复意 见如下: 按照《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 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 事业字〔2021〕14号)规定,“中 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委托 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 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 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向市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出具相应委托 评审函后,按照本市职称评审有关 要求进行申报”。
答复单位: 北京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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