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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案例分析题:分权管理与责任中心认定(08.26)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5-08-26

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定于9月13日举行,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早着手学习,提前进入备考状态,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高级会计师各章节知识点内容,同时也整理了部分案例分析题,大家可以在学习教材内容后,同步进行练习测试。以下是《高级会计实务》第四章中针对“分权管理与责任中心认定”知识点进行考核练习。

高级会计师考试案例分析题:预算绩效管理
高级会计师案例分析题

  案例分析题  

W企业随着发展,规模越来越大,业务也越来越复杂和多元化,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企业实施分权管理,下设三个分公司,为了正确进行公司内部的业绩评价,公司按照责任对象的特点和责任范围的大小将三个分公司分为成本中心、利润中心和投资中心进行考核。

第一分公司为第二分公司提供半成品,由于半成品具有特殊性,该半成品没有市场价格可供参考。因此,不便考核第一分公司的收入,公司规定,第一分公司只对其可控成本负责,每季度不超过1 000万元。低于规定的,按低于规定的数值给予1%的奖励。

第二分公司生产产品A.可以对外销售,也可以出售给第三分公司用于更高级产品的进一步生产。公司规定,第二分公司每季需完成800万元的部门税前营业利润,超过部分按2%给予奖励。

第三分公司业务较分散,除可以利用第二分公司产品进一步加工高级产品外,还涉及房地产、旅行社等项目,鉴于该分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规定其经理可以自主确定对项目的投资,产品可自主定价,只需报总公司备案即可。公司规定,第三分公司投资报酬率要高于15%,每提高一个百分点,奖励10万元。

要求:

(1)分别说明三个分公司属于什么类型的责任中心并说明原因,简述还有哪种责任中心?

(2)简述第一分公司可控成本应符合的条件,以及在设定成本中心责任时需要关注的问题;

(3)简述企业在设定第二分公司的考核指标还有哪些,说明部门税前营业利润如何计算;

(4)第二分公司和第三分公司为内部产品的转换价格发生了严重的分歧。请说明内部转移价格的种类,并指明最理想和最差的转移价格,并说明原因。

(5)从公司总体利益出发,说明第三分公司的考核指标存在的不足,并说明如何改进。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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