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发表有什么要求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11
普通
福建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发表要求:
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2篇(学历破格者,以论文为条件申报须提供4篇),论文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2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作为送审的论文代表作(正常晋升选送1篇,破格晋升选送2篇)复印一式2份,要求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单位,不盖章。
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刊用件一律不收。请自行到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上核实刊物的真伪,提供刊物查询认证复印件并附在刊物后面。操作提示: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总署,网址:,点击以下路径查询:“办事服务—便民查询—新闻出版机构查询—期刊/期刊社”。
②论文认证:提供的送审代表作申报论文应提供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到的论文认证的复印件。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送审代表作复印件后面。
③代表作以外的其他论文只须提供复印件(即封面、目录和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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