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APP
首页 > 高级经济师 > 政策解析

福建高级经济师评审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11
普通

福建高级经济师评审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的证明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

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

④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继续教育证明;

⑤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应包含至少2项在任职期间担任过本专业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应体现本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相关推荐:

2017年高级经济师考试报名时间|评审通知汇总

2017高级经济师报考|评审信息查询汇总

2017年高级经济师各地准考证打印时间汇总

高级经济师考试网上辅导火热招生

今日热搜
热点推荐:
全国统考课程
高级经济师考评无忧班

高级经济师-考评无忧班

全国统考 全新打造

3500人已学免费试听
加入通关小分队
正保会计网校经济师官方微信公众号

扫码找组织

公众号

jingjishichinaacc

有奖原创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