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级经济师评审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7-04-11
普通
福建高级经济师评审应提交的证书、奖状等材料:
①学历学位证书(在职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须提供各前置学历的证明并在相关表格中注明);
②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③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书或能体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合同;
④任现职以来近5个年度继续教育证明;
⑤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材料、证书、获奖证明各1份(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其中,应包含至少2项在任职期间担任过本专业的项目或技术负责人(应体现本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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