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2024年经济系列职称答辩评审通知
来源: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05-14
普通
摘要:2024年经济职称系列评审答辩时间为5月18日,答辩地点为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答辩楼,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
吉林省人社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档案、经济、农业等11个系列和工程系列电力等12个专业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省直有关单位(部门),有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档案、经济、农业、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党校教师、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统计、技工院校教师、群众文化等职称系列和工程系列电力、管理、安全、质量、煤炭、冶金、国土、测绘、地震、地质、气象、医药等专业职称答辩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人员范围
(一)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答辩人员范围为: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档案、经济、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党校教师、图书资料、文物博物、统计、技工院校教师、群众文化等系列和工程系列安全、质量、煤炭、冶金、国土、测绘、地震、地质、气象、医药等专业职称的人员(详见附件1)。
(二)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答辩人员范围为: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社会化职称评审委员会参评农业系列和工程系列电力、管理专业职称的人员(详见附件2)。
二、答辩时间与地点
(一)答辩时间
1.2024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答辩人员须于7:30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11:30前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请参照附件1。
2.2024年5月19日(星期日)上午答辩人员须于7:30前报到,下午答辩人员须于11:30前报到,具体报到时间请参照附件2。
(二)答辩地点
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答辩楼(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力旺广场对面繁荣路门进入,右侧答辩楼)。
该单位没有停车场,请参加答辩人员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
三、答辩方式
答辩评审采取自述+问答的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时间3分钟以内,专家问答时间2分钟左右,总时长在5分钟左右。
四、缴费方式
评审缴费将采取现场交纳方式进行,请参评人员携带现金,并在完成缴费后参加答辩。按照吉林省物价局和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全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收〔2011〕104号)相关规定,申报中级职称人员评审费200元、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评审费300元,破格申报人员加收100元。
五、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指定专人负责,确保通知到每名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
(二)参加答辩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详见附件1、附件2),答辩顺序将现场公布。
(三)为确保职称评审的严谨性与公正性,所有参评人员要严格遵守评审纪律。各项资格材料审核将贯穿职称评审过程始终,若发现参评人员存在弄虚作假骗取答辩资格的行为,将取消其评审资格,严重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四)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将于5月19日21:00左右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注意事项:本次评审(聘)不支持远程答辩,参评人员必须到现场答辩,请自行合理安排时间。对于援疆援藏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答辩的参评人员,单位可提出申请,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其他因任何原因未到现场参加答辩的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高莞、李阁鑫
联系方式:0431-88693313
邮 箱:jlkjps@163.com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