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
摘要: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高级经济师职称在范围内。
廊坊开发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区内各企业: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实现职称评审工作“一网、一门、一次”办理。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广应用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省、市职改办《关于梳理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梳理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建成统一标准的职称管理服务体系,各单位审核汇总上报职称评审历史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和统计分析,提供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进一步提升职称评审信息化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按期完成2010年1月1日以来和2010年以前的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历史数据审核、汇总
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对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统计表(样表)》(附件1)、《填报要求》(附件2)等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2010年1月1日以来以及2010年以前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在职)的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1、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行政区划代码、姓名、性别、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出生日期、现工作单位、单位性质、最高学历、最高学位和隶属关系)。
2、已取得职称的相关信息(证书编号、发证日期、职称名称、职称系列、评审活动是否设置评审专业、评审专业名称、本地评审专业名称、职称级别、发证机构、评审机构、证书批文号、审批部门等)。
具体填报要求、汇总形式见附件。
(二)按时上报
管委会各部门、各单位、区内各企业要认真统计、审核、填报本单位人员职称数据,并于2023年11月10日之前报送电子版数据,将审核无误的历史数据汇总成XLS表格(见附件1《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统计表(样表)》中“上报数据模板”表单),发送至邮箱:lfkfqrsjbgs@163.com(邮件名称格式:单位+历史数据统计+联系人+电话),逾期不再受理。报送电子版数据前请先与区职改办电话联系,区职改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通知各单位进行现场审核。
(三)上报材料
1、各单位在数据审核完毕后,需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对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汇总上报。
2、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开发区职改办进行现场审核,办理时携带上报数据纸质版(每一页盖章)两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和评审表原件、公示结果(盖章)、《XX单位关于上报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的情况说明》(见附件3)、承诺书(见附件4)等相关材料。
联系人:王勇;联系电话:0316-6089263;
地址:廊坊开发区会展中心337室
(四)注意事项
1、附件1四个表单中只填写“上报数据模板”表单,为防止误操作,其他三个表单已做锁定处理(只读),不能改动、不能删除。
2、请各单位仔细核对上报人员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无误。一旦信息报送出现错误,更改信息时间将无法保证。
3、请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文档的报送和现场审核,否则后果自负。
三、上报人员范围
(一)201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未录入人员、2010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错误信息更改人员、2010年1月1日之前在我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上报数据表格请按照以上三种类别分表填写)。
(二)在我省通过评审取得职称,但在省外工作的人员,也在本次录入范围内。
(三)以考代评职称系列、专业(卫生、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通过考试取得初、中级资格的,本次暂不上报。考评结合系列、专业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仍需上报。通过考试取得专业类职业资格人员不在录入范围内。
(四)在外省取得职称后,来河北工作,未在我省通过评审获得上一级职称资格的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在录入人员范围内。
(五)在上述时间段内个人分别取得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资格的人员,只录入个人最高级别职称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决策部署的重要环节,也是加快推进职称工作信息化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数据审核上报工作,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建立机制,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各单位职称评审数据梳理审核上报过程中,应逐项核对人员信息和证书信息,做好职称评审数据录入工作,确保数据全面真实有效。
(二)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各单位要建立数据审核上报分级负责制度,按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层层压实责任,逐级签字背书,数据审核完毕后进行公示,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审核汇总,上报区职改办。职称数据将逐级集中上报到国家人社部,如出现造假情况,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加强宣传,广而告之。各单位要加大职称评审信息历史数据审核上报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发布公告、微信答疑、开通电话咨询等多种方式通知上报人员,保障其知情权,做到应知尽知。
(四)积极推进,及时沟通。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在保证流程规范、数据真实全面有效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强化组织推动,成立工作专班,创新工作机制,不折不扣按要求高标准如期完成上报工作。
附件: 1、 职称评审通过人员统计表(样表)
2、 填报要求
4、 承诺书
廊坊开发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