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
摘要:芜湖2023年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发布,各位高经小伙伴快来看!
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人社秘〔2023〕122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区2023年评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职称申报工作在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上开展。申报人员和所属单位可以在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流程,熟悉操作步骤,依次申报、审核。为实现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服务全流程“一网通办”。市人社局将在芜湖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增设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管理模块,实现与省平台的数据共享对接,目前正在紧张测试中,在此期间,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学习可按原模式正常学习,
二、跨区域职称互认和补(换)发职称证书全部在线上进行。对从外省市和中央部委所属企事业单位跨区域、跨单位流动到我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和用人单位有人社部门确认需求的,应按照皖人社发〔2018〕5 号关于异地职称确认相关规定,通过“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确认。专业技术人员如有补(换)发证需求可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在“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栏目进行申请,经逐级审核后,提交发证机关审批,生成职称电子证书。
三、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审。根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振兴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规定,各相关单位要认真摸排,深挖潜力,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把田间地头的行家能手选出来。
四、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要及时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学习,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未按照要求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不得申报职称。
五、职称认定。区人社部门每年根据实际对符合条件全日制院校毕业生认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时间一般为每年的为每年的4、8、12月份。
六、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推荐工作。在事业单位出现空岗时,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需求,制定单位内部竞争方案,在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基础上,按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竞争空岗指标,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取得指标的人员提交评审资料(需提交经主管部门确认的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1)、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的推荐评审函(附件2)、公示图片。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
附件 : 1.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2.推荐评审函;
3.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