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2022高经评审报送材料时间
根据<福建2022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材料报送通知>可知,福建省直有关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2022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报送材料时间为7月10日至14日,仅5天,请抓紧时间报送材料!
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人员可自行登录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职称评审”中相应系列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所需表格、按规定填报(不得增减表格的栏目),并按《高级经济师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要求报送材料。
2.提交的论文、奖项、业绩等应为任现职以来取得,并与申报专业一致。任职年限、论文发表、奖项业绩取得和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3.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院所、教育系统等实行“评聘合一”的单位,须在委托评审函中注明单位专技岗位空岗情况。
4.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或学位,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认证证明。
5.申报人员应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继续教育经历”一栏详细登记2018-2022年的继续教育情况,年均不少于90学时,由主管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盖章。
6.提交任现职以来独立发表的经济专业论文2篇以上,其中以论文作为学历破格申报条件的4篇以上。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提交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破格申报提交的论文均须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独立发表。作为送审的论文代表作(正常晋升选送1篇,破格晋升选送2篇)复印一式2份,要求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单位,不盖章。
7.提交的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的,须附上国家新闻出版署门户网站上“办事服务”栏目()的“期刊/期刊社”或“出版物信息查询”中CN刊号或CIP核字号的查询结果截屏图;并提供在中国知网()查询论文(文章)截屏图。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刊用件一律不收。
8.提交的任现职以来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业绩、贡献方面的业绩材料2项以上,且材料中应体现申报人系相关项目或技术负责人。
9.破格申报者,应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文件规定的申报条件,并按学历或资历破格的不同申报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同时在简明表备注栏中注明符合文件的破格申报条款。
10.曾被否决的再次申报者,应补充新的业绩、论文材料,未补充新业绩、论文材料的不予受理。其中,在往年评审中论文被鉴定为“涉嫌抄袭”或业绩造假的申报者,于次年起2年后方可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