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3年高级经济师科技成果转化职称评审申报论文要求
根据<2023年上海经济系列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高级职称评审通知>可知,上海2023年高级经济师科技成果转化职称评审申报论文要求如下:
学术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近5年内取得以下学术成果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2篇及以上,其中至少1篇在公开发行的刊物上(有书刊号)发表。
2.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并正式出版与本人所从事专业工作密切相关的专著1部(不含编著、教材),其中本人撰写的字数不少于4万字。
3.独立撰写由本人承担的或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的项目(课题)总结报告2篇及以上,在报告中须简要阐明项目中的作用和贡献,明确说明本人的专业理论水平、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由两名同行正高级职称专家(在职)评议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并提交《专家评阅表》(附件2)。
提交论文、专著应注意以下要求:
(1)全日制高校学生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学位论文,在职学习的学历、学位论文不能作为职称申报论文。
(2)申报人提交多篇论文,须明确一篇作为“主送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若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送的需提交全文翻译,不作为主送的可翻译概要。
(3)申报人提交专著,共同作者不超过三人(含申报人)。专著均须提供概要。
(4)公开发表论文需提供以下内容的彩色扫描件:刊登的论文内容,期刊封面和期刊目录页(报纸上发表的专业学术文章、行业内部刊物发表的论文和网络刊物发表的论文参照执行);专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扫描件。
(5)职称申报论文材料经查实存在学术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进入评审程序。
未发表论文请提交申报当月查重报告。
提交个人项目(课题)总结报告要求:
(1)提交的个人项目(课题)总结报告字数一般3000字以上。除提交《专家评阅表》(附件2)外,还需提交经单位审核盖章的总结报告扫描件以及该总结报告当月查重报告。
(2)评议专家实行回避制,与申报人有亲属关系或利益关系的专家评议意见无效。
(五)继续教育要求
需完成总计180学时的继续教育课程,其中,必修课程不少于60学时。必修课程含公需科目、专业科目,2018年以后的学时可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