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申报常州高级人力资源师?
哪些人可申报常州高级人力资源师?
常州市报送2023年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职称评审材料通知还未公布,可先参考22年政策,具体如下:
申报依据和对象
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4 号),在常州市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中从事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和开发、绩效管理、薪资福利管理、员工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高级人力资源师和正高级人力资源师。
申报材料要求
(一)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业务,在线办理职称评审申报栏目,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上传蓝底彩色 2 寸证件照(500kb 以内),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 2 份,用 A3 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封底应为“评审、登记备案情况”面)。网上申报时间已当年通知为准,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二)《江苏省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 大小,一式 1 份,须盖所在单位公章。
(三)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高级经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考试合格证明。
(五)劳动合同或任职聘书(聘文)。
(六)申报人员根据《关于在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继续教育学时认定继续教育的通知》(常人社发〔2011〕40号)和《常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常人社规〔2011〕3号)的要求完成继续教育,提交相关资料。
(七)任职以来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技术工作总结,近三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
(八)任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标志性成果等业绩材料。
(九)所在单位出具的公示情况报告,须加盖单位公章。
(十)职称评审费缴费凭证。
以上材料,除(一)、(二)项以外,其他各项材料均须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