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经济开发区: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高经考生请关注:喀什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职称评审时间安排为3月1日至6月1日组织申报,评审时间以地区评审时间为准。
参加喀什地区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喀什地区职称评审网”()进行注册、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上报。
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就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方式
参加喀什地区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登陆“喀什地区职称评审网”()进行注册、填写申报资料并逐级上报。
参加自治区级高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需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申报。
二、评审范围
除卫生健康系列以外的其他系列(专业)定向评价高级(含正高级)、中级、初级。符合各系列(专业)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初定(授予)高级、中级、初级。符合新人社发〔2013〕101号文件中规定的初定(授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
特殊人才认定。符合新人社明电〔2019〕40号文件中规定或符合新人社发〔2012〕85号认定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选择申报。
援疆专业技术人员各系列(专业)高级(含正高级)、中级、初级。符合各系列(专业)晋升条件且对口支援服务1年以上、在援疆期间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申报。
申报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请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新职评办〔2014〕2号)文件要求开展职称申报工作。
三、评审时间
喀什经济开发区2023年度职称评审时间安排为3月1日至6月1日组织申报,评审时间以地区评审时间为准。
卫生健康系列申报评审时间另行确定。参加自治区级高级职称的时间按自治区各系列(行业)公布的时间为准。
四、相关要求
1.严格政治纪律。各推荐单位要严把政治审查关,由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党支部)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如实形成个人现实表现材料,明确政治、廉洁、工作等方面的行为,确需审查的、经相关单位审查无异后予以书面推荐,对违反政治纪律的坚决不予推荐。
2.强化国语水平。通过考试、答辩等环节进行国语水平测试,对不达标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
3.坚持政策导向。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定向评价高级职称评审,坚持同一年度只能选择申报一种职称,提高定向评价高级职称通过率。
4.规范申报材料。一是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做要求,确需考核的由各行业单列组织测试。二是继续教育专业科目,需上传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合格证书,符合自治区继续教育免试条件的,办理免试审批后上传。三是对论文的发表和数量不做硬性要求,确有规定的以各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要求为准。专业技术人员所完成的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教案、病例等成果可视同论文参加评审。四是实践能力和业绩成果应注重工作绩效和工作成果转化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评价。五是涉密材料需经过脱密处理后上传。
5.落实诚信承诺。严厉打击违规造假行为,对发现申报人提供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已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严肃追责。
6.畅通企业申报渠道。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综保区管委会与三个片区中心负责向辖区企业宣传通知评审政策,如因通知不到位或不及时造成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延误的,由责任单位承担后果。
联系人:张国辉0998-2565363
喀什经济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公共事务局代章)
2023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