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22年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 11月7日-12月9日申报
摘要:四川2022年高级经济师评审采取网上申报、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时间为11月7日—12月9日。论文发表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需见刊)。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12月16日。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320元(含答辩费80元)。
川经信人事函〔2022〕804号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省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单位),省人才交流中心,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2022年度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授权委托,经济和信息化厅承担我省相关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委托组建工程、经济(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或下放副高级职称评审权的单位或市(州)不在此评审范围内。
二、评审条件
严格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信规〔2022〕7号)、《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6号)、《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人事〔2020〕243号)、《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21〕148号)执行。高级经济师从今年开始严格执行国家考评结合政策,需先参加高级经济师理论考试合格,方可参加高级经济师申报评审。请各申报人员按照《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具体施行日期,认真准备评审材料。
三、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凡符合申报评审条件的人员,可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推荐的申报人员登录四川省经济和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注册,并按照要求如实填录网上申报信息。
(二)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其资格条件和工作业绩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内容详实、具体的推荐材料进行推荐。
(三)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按有关文件规定严格把关、审查核实。重点审核资格条件和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审核合格的,在任职资格评审表“呈报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
(四)市(州)所属单位和民营企业报送当地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签署意见,汇总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省级部门(单位)所属单位由省级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后汇总报送到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开展自主评审的单位,由单位签署意见,并出具委托函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
(五)中央驻川单位(含在川央属企业)委托评审的,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递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开具的委托函1份。
四、评审程序
(一)初审。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对评审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二)复审。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对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初审推荐的评审材料进行复核。
(三)破格评议。破格参评人员,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初审通过进入破格评审会,破格评审通过才能进入答辩评审流程。
(四)答辩(具体答辩的条件请查看相应的申报条件)。答辩时间及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五)专业组评议。高评委各专业组对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同行专家评议会。
(六)评审会议。由高评委组织召开会议进行评审。
(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高评委会议评审通过的人员,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批。审批通过的人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到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中央驻川单位(含在川央属企业)委托评审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发通知到委托单位。自主评审需委托经济和信息化厅评审的单位,评审结果由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结果函告委托单位。
(八)办理相关手续。送审单位接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评审通过的通知后,到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领回《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时转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装入个人档案。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陆“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地域、身份、档案、人事关系等限制,按照个人申请、单位审核、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或工作地人事(职改)部门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中央驻川单位(含在川央属企业),如需委托经济和信息化厅高评委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限的人事(职改)部门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出具委托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向经济和信息化厅高评委会报送评审材料。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高校和其他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经济和信息化厅职改办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高校委托评审函模板可在网站“政策法规”一栏下载。
五、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
(一)网上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学习经历、培训经历、工作经历、任职前工作业绩、任职后工作业绩、学术论文(论著)、考试成绩、资格条件、个人思想总结、单位推荐意见以及相关附件等。网上申报信息由主管部门签署审批意见,状态须为“主管部门同意”。
(二)纸质材料。网上申报信息填写结束上报后,评审材料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出的纸质材料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主管单位印章。纸质材料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评审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需申请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材料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申请。
(三)装订要求。所有材料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一册,纸质材料装订时将《评审申报材料目录》作为封面,侧面(书脊)注明申报类别(如: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等)、申报者姓名、申报专业,未按要求装订的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六、申报安排
网上申报时间:2022年11月7日—12月9日。论文发表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9日(需见刊)。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级主管部门(单位)审核截止时间12月16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和地点网上()另行通知。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中的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应从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申报。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正高级职称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按照个人申请、单位申报、各主管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严格核实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岗位设置、岗位需求等信息,并加盖印章确认的程序进行申报,否则不予受理。非公企业可不受人事档案代理的限制,按照流程正常申报。
(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级主管部门(单位)、中央在川单位职称工作负责部门需对申报者网上信息和纸质材料严格审查、出具意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规范的材料不予受理。
(四)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收取320元(含答辩费80元)。
(五)《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四川省经济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6号)、《四川省白酒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人事〔2020〕243号)、《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川经信〔2021〕148号)相关申报材料附件,请登陆四川省工程、经济、工艺美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管理系统()查询或下载。评审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将通过该系统进行网上发布,请各参评单位及申报人员关注网上信息。
(六)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申报人员必须保证在参评过程中诚实守信,自觉遵守国家、省有关评审法规、纪律和规则。所提交的评审信息和证件原件(复印件)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再申报高级职称,并将记入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予以取消;已聘用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确因专业技术工作性质或履行岗位职责需要的,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
(八)经济专业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
(九)工程技术人才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助理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一至十二级。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
(十)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以及通过省校省院省企战略合作落户四川的新兴产业技术研究院等重大产学研合作平台引进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打破常规、简化手续,采取一事一策、特事特办等方式开展不定期的特殊评审。
(十一)任现职期间,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和《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贯彻实施意见》(川人社发〔2016〕20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需要,参加继续教育。
(十二)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
(十三)申报评审工作联系电话:028-86261527。
附件:1.四川省经济专业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2.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3.四川省工程技术任职资格评审专业目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2年11月3日
附件1
四川省经济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专业目录
1.工商管理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价格管理、咨询,其它。
2.工业经济专业
宏观经济、区域经济、产业经济、工业经济项目管理,其它。
3.农业经济专业
农村经济、农村经营管理、农业经济管理,其它。
4.商贸经济专业
商业管理、商业营销、电子商务、贸易,其它。
5.金融专业
银行债券、货币流通、投资理财、证券期货、融资担保、保险、金融,其它。
6.财税专业
财政预算、税务筹划、公司财务、资产管理、财税,其它。
7.运输经济专业
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运输,邮电快递,其它。
8.建筑经济专业
建筑工程预结算、建筑企业经营管理、建筑统计、建筑材料供应与管理,房地产,其它。
9.旅游文化经济专业
旅游资源开发、旅游服务、导游,文化传媒、信息网络经营、饭店管理,其它。
10.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其它。
11.知识产权专业
备注: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由知识产权局组织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由我厅组织申报评审。人力资源管理专业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申报评审。
附件2
四川省工艺美术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专业目录
1.雕塑工艺(含砚刻)
2.金属工艺
3.漆器工艺
4.家具工艺
5.花画工艺
6.编制工艺
7.结绣工艺
8.织毯工艺
9.印染工艺
10.珠宝首饰工艺
11.陶瓷工艺
12.烟花爆竹工艺及其他民族工艺等
附件3
四川省工程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专业目录
一、机械工程
1.机械设计专业:机械设计、流体传动与控制设计、电力拖动与自动控制设计、机电一体化系统设计等。
2.机械制造专业:机械加工、铸造、锻压、焊接和热处理等。
3.机械仪表专业:自动化仪表与系统、光学与光电仪器精密仪器(科学仪器)和电工测量仪表等。
4.设备工程专业:设备管理、设备维修、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等。
二、能源电力
1.热能动力工程专业:锅炉、汽轮机、燃气轮机、热工过程控制及其仪表、供热与制冷、火电厂建筑与安装、物料输送、金属与焊接、火电厂化学、火电厂环保、火电厂劳动保护、新型发电技术及其它与热能动力工程有关的专业等。
2.新能源发电技术专业:太阳能光发电技术、太阳能热发电技术、风力发电技术、生物质能发电技术、地热发电技术、潮汐能发电技术、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及其它与新能源发电技术有关的专业等。
3.输配电及用电工程专业:发电机、电动机、变压器、绝缘技术、高低压电气设备、输电线路和变电站、电磁环境、配电与用电系统及控制、电气测量技术、电能质量管理及其它与输配电及用电工程有关的专业等。
4.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电力系统规划、电力系统运行与分析、电力系统自动化、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系统通信及其它与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有关的专业等。
三、电子信息工程
1.电子信息专业:计算机外部设备研发与设计、计算机工程技术、动漫设计、多媒体技术、自动控制、信息设备研究制造、交换技术、传输技术、智能楼宇、网站设计等。
2.通信装备与系统专业:光纤通信技术、卫星通信技术、数字微波通信技术、数字程控交换机技术、无线移动通信技术、综合业务数字网技术、通信装备生产加工等。
3.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专业:视频设备与系统研发设计、音频设备与系统研发设计、家用电子产品研发设计、广播视听及家用电子技术产品生产加工等。
4.电子系统工程专业:雷达系统工程、导航系统工程、电子对抗系统工程、军事电子系统工程、民用电子系统工程等。
5.电子专用设备专业:半导体器件与集成电路专用设备、电真空器件与电真空技术专用设备、电子元组件制造工艺专用设备、环境与可靠性试验设备、电子整机联装设备、电子专用工模具、净化技术设备等。
6.电子仪器与测量专业:微波测量电子仪器、模拟与数字仪器、医疗电子仪器、智能仪器等。
7.电子元器件专业:电子元件、电子器件、集成电路、电子封装、电子元器件试验与检测等。
8.广播中心工程专业:广播节目制作、播控技术系统值机运行及维护测试、工艺流程设计、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配置及安装、播控技术系统及设备研发设计等。
9.电视中心工程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播控技术系统值机运行及维护测试、工艺流程设计、工艺系统设计、设备配置及安装、播控技术系统及设备研发设计等。
10.广播电视覆盖工程专业:广播电视发送、广播电视天线与电波、广播电视节目传送、广播电视接收监测、有线广播及有线电视系统运行维护等。
11.电影工程专业:电影摄制、电影录音、电影洗印、电影放映等。
四、冶金工程
1.冶金工程专业:钢铁冶金、冶金焦化、金属材料与热处理、粉末冶金、金属压力加工、冶金热能工程、耐火材料、冶金实验技术等。
2.有色金属矿冶工程专业:矿物加工(选矿)工程、重、贵金属冶金、轻金属冶金、稀有金属冶金、材料与加工、有色金属分析测试等。
五、化工工程(医药工程)
1.化工工程专业:有机化工、无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等。
2.有机化工专业:炼油、石油化工、医药、精细化工、轻化工、煤化工、橡胶工业、生物化工等。
六、轻工工程
制浆造纸、轻工产品开发设计与制造、食品生物工程、酿酒工程、皮革毛坯扩其制品、家具工业、粮油工程、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等。
七、纺织工程
纺织、化纤、染整等。
八、煤矿工程(矿山工程)
采矿业、矿建、地质测量、矿山通风、选矿、矿山机电、矿山火工专业等。
九、地质勘查工程
地质调查与矿产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与环境地质、岩土工程勘察与治理、地球物理勘查及遥感、地球化学勘查、地质实验测试、岩土钻掘工程等。
十、测绘工程
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摄影测量与遥感、测绘工程、地图制图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国情监测、不动产测绘等大地测量等。
十一、建设工程
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等。
十二、交通工程
道路与桥梁工程技术、交通机械工程技术、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等。
十三、林业和草原工程
林业、草业、湿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水土保持、园林景观、林草地理信息应用、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森林采运等。
十四、水利电力工程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等。
十五、市场技术监督工程
计量测试、危险化学品鉴定、食品质量检验、特种设备检验、纤维及制品质量检验、标准化研究、质量管理与审核、产(商)品质量检验检测等。
十六、环境工程
环境工程、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环境管理等。
十七、材料工程
1.金属材料专业:高性能金属材料、材料表面工程、超硬材料、先进纤维材料、功能材料、生物医用材料(金属性质)等。
2.无机非金属材料专业:陶瓷(包括结构陶瓷、功能陶瓷、日用陶瓷)、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包含水泥混凝土制品)、新型建筑材料(包含各种新型轻质板材、装饰装修材料、保温吸音材料、防火材料及其它化学建材制品)、复合材料(纤维增强树脂基复合材料)、玻璃纤维(含特种玻璃纤维)、人工晶体及制品等。
3.高分子材料专业:环境材料、纳米材料、高分子合成、聚合物成型加工、聚合物制备工程、材料加工工程、生物医用材料(高分子应用类)等。
4.电子信息材料专业:半导体微电子材料、光电子材料、电子陶瓷材料、磁性材料、光纤通信材料、存储材料、压电晶体与薄膜材料、绿色电池材料等。
十八、安全工程
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服务、安全科学应用等。
十九、信息与通信工程
信息通信网络工程、信息通信产品研发及应用、信息通信技术服务等。
二十、国土工程
国土空间规划、国土整治、自然资源资产调查与信息等。
二十一、数智工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
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数字化管理等。
二十二、白酒工程
白酒生产、白酒科研、白酒质量等。
二十三、网络信息安全工程
网络生态治理、网络舆情管理、网络信息传播、网络安全服务等。
二十四、快递工程
快递设备工程、快递网络工程、快递信息工程等。
二十五、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简称安防工程)
安防工程设计、安防产品研究制造、安防系统集成、安防技术服务、安防信息应用与安全等。
二十六、铁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简称铁道工程)
铁道运输、铁道机务、铁道车辆、铁道工务、铁道电务、铁道安全等。
二十七、旅游工程
旅游工程规划、旅游产品设计、旅游技术与工程管理等。
二十八、其他
科技工程、地震工程、石油工程、邮政工程、气象工程等。
备注:上述所有专业的正高级职称由我厅组织申报评审。除市场技术监督工程、建设工程、交通工程、林业和草原工程、水利电力工程、地质勘查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科技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国土工程、邮政工程、快递工程、数智工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网络信息安全工程、自然科学工程、旅游工程等18个专业高级职称分别由省级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申报评审外,其余专业高级职称仍由我厅组织申报评审。
其中,高级职称专业中市场技术监督工程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申报评审,建设工程专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申报评审,交通工程专业由交通运输厅组织申报评审,林业和草原工程专业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申报评审,水利电力工程专业由水利厅组织申报评审,地质勘查工程、国土工程专业由自然资源厅组织申报评审,测绘工程专业由省测绘局组织申报评审,环境工程专业由生态环境厅组织申报评审,安全工程专业由应急管理厅组织申报评审,自然科学工程、科技工程专业由科技厅组织申报评审,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由省通信管理局组织申报评审,邮政工程、快递工程专业由省邮政管理局组织申报评审,数智工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专业由省大数据中心组织申报评审,网络信息安全工程由省委网信办组织申报评审,旅游工程专业由文化和旅游厅组织申报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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