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22年综合高经纸质材料收取注意事项
根据《【综合经济高评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上海市2022年综合高经纸质材料收取注意事项如下:
注意事项
【请确认是否取得受理号】
一、确认信息一致
请再次核对所有材料的内容与证明材料是否一致,例如:单位名称与社保缴纳单位、所盖公章一致;现任“行政职务”填写正确;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填写“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取得时间是证书上最后一个日期;经济师聘任日期与证明和中级以上聘任年限一致;参加工作时间与工作经历起始时间一致;学历学位名称取得时间与证书一致;填写论文名称与原件一;等等。
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自发放受理号起)
11月21日——25日(周一—周五),如有变化及具体信息另行通知。
三、递交材料要求
详见“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综合经济高评委】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附件3
【所有材料可双面打印或复印,一律用A4纸订书针竖装2针,不需硬面或塑料包装等。】
1、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交盖红章原件3份)。在指定处盖红章含整本骑缝章,检查签字和日期。如有乱码、跨页情况,请更换浏览器,重新打印及盖章。各份材料相关要求详见附表。
2、自荐综合材料(交盖红章原件1份,盖章后复印件1份)。
3、主、副审论文(审核原件各1份【不用交】,交盖红章复印件主审论文3份、其他论文1份,含封面、目录【盖红章】、正文【盖红章】、封底;均需在封面上注明主、副审,目录中标注论文名称)。
4、①~⑦材料均需提供原件进行审核,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2份【注意:每项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人事章或公章】
①自中学起学历(高中证书遗失的附说明)学位证书(从高到低排序、学历在前学位在后,境外的国内认证在前、原版证书在后);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③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连续聘任证明(时间由近及远排序);④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⑤近3年(2019-2021年)工作年度考核表;⑥高经考试笔试材料;⑦身份证(包括《上海市居住证》);⑧除主审、副审外的其他论文【独立撰写,唯一署名】。
5、审定费用1100元(人民币现金)。
6、委托递交材料:委托函写明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号、委托事项,落款委托人手写签字。请被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委托函正面原件签字,反面复印委托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无上述材料将不予受理委托递交材料事宜。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