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人社局发布延安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
摘要:延安2021年高级经济师评审通知发布!县(市、区)人社局、市级部门分别汇总后,于2021年9月30日送审至市人事培训中心,市人事培训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于2021年10月9日前审核继续教育、学历结束并送审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以下是通知原文: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延人社函(2021)279号
转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1)360号)转发给你们,并对我市2021年度晋升高级经济师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请一并落实。
1.按照中共延安市委组织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延人社发[2020]143号)要求,申报人单位须填写《延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县(市、区)及以下单位须县级主管部门、人社局审核并盖章;市级单位须主管部门、市人社局审核并盖章。各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均须在岗位设置统计表签字确认。
2.县(市、区)申报高级经济师,由用人单位推荐,经所属县(市、区)主管部门和人社局送审;市级申报高级经济师,由用人单位推荐,经市级主管部门逐级送审。县(市、区)人社局、市级部门分别汇总后,于2021年9月30日送审至市人事培训中心,市人事培训中心、人才交流中心于2021年10月9日前审核继续教育、学历结束并送审至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3.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级主管部门网上送审材料时须上传《延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岗位设置统计表》、各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正式报送文件和花名册(JPG格式)扫描件,花名册须加盖县(市、区)人社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印章,同时建立电子文件夹,将以上材料放入该文件夹以“2021年XX县(市、区)或市直部门高级经济师报送文件”命名,压缩后发送至市人社局邮箱。
4.2002年以后毕业的,要附从学信网上打印的有效期至2022年6月底的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备案表须为彩色打印。2002年以前毕业的,要附学籍档案等相关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印章。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911-7090658
邮箱:183682447@qq.com
市人事培训管理处联系人:高慧0911-7092311
市人才交流中心联系人:常伟0911-2162166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
点击查看:陕西人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高级经济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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