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公布
2020福建高级经济师论文要求 |
2020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公布啦!福州市、厦门市、莆田市、三明市、泉州市、漳州市、南平市、龙岩市、宁德市的考生是不是很关心?那就快来看看正保会计网校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吧!
2020年福建高级经济师评审的论文要求:
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报送2020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可知,申报评审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需要符合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文件规定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闽经贸培训〔2003〕298号文件中提到的福建省高级经济师评审论文要求如下:
任现职以来,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下同)独立发表2篇以上经济专业论文;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2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此外,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的《关于报送2020年度经济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中还提到:
(1)聘任现职以来独立撰写并在正式出版发行刊物或省、设区市日报理论版(均需有CN或ISSN刊号,不含增刊)正式发表的论文原件2篇(学历破格者,以论文为条件申报须提供4篇),论文内容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在县属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可以提交2篇未经发表、但独立撰写具备相当水平的论文或专业技术工作总结。评审将对论文实行“文本复制检测”,检测结果提交评委会参考。
作为送审的论文代表作(正常晋升选送1篇,破格晋升选送2篇)复印一式2份,要求不体现作者姓名与单位,不盖章。
①发表在增刊、套刊、电子刊、一号多刊等刊物上的论文一律不予认可,刊用件一律不收。
②论文认证:正式发表的论文2篇(学历破格者,以论文为条件申报须提供4篇)应提供在中国知网()上查询到的论文认证的复印件。查询结果必须包括题名、作者、来源出处、发表时间等内容。将查询结果输出打印后附在论文后面。
③个人另外提交的其他论文只须提供复印件(即封面、目录、论文)。
(2)曾被否决的再次申报者,应补充新的业绩、论文材料,未补充新业绩、论文材料的不予受理。其中,在往年评审中论文被鉴定为“涉嫌抄袭”或业绩造假的申报者,于次年起2年后方可申报。
(3)申报人员论文发表时间及任职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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