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21高级、正高级经济师继续教育培训通知
摘要:新疆人社厅发布继续教育通知,培训对象为:参加正高级经济师(除知识产权、会计、审计、统计专业)、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培训采取网络授课和在线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完成所有网络课程并完成考试,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自行在管理平台查询《继续教育电子合格证书》。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7月16日;培训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7月30日。
以下是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1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
等5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人事(职称)部门: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精神,现将2021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5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参加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除知识产权、会计、审计、统计专业)、经济系列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正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干部院校教师专业(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教)、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正高级讲师、高级讲师、讲师、助理讲师、正高级实习指导教师、高级实习指导教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三级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5个系列(专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国内外本系列(专业)新理论、新技术等。
三、报名渠道
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5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网上报名,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新疆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站:,以下简称‘管理平台’)”进行报名。
四、培训方式
本年度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5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由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承办,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专业科目培训采取网络授课和在线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开展。完成所有网络课程并完成考试,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可自行在管理平台查询《继续教育电子合格证书》。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至7月16日
(二)培训时间:2021年7月17日至7月30日
六、注意事项
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管理平台”()查阅“2021年自治区正高级工程师、正高级经济师等5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流程及缴费方式”。在填报报名信息之前需关注管理平台公众号(公众号二维码在平台网页右下方),培训及申报相关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统一推送。
七、联系方式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基地联系电话:
0991-8879298、4610335、4606198
自治区职称社会化评价中心:0991-3689896、3689900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991-3193615、3193501
2021年6月18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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