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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2020高级经济师(金融)评审:申报材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11-26
普通

问:青海2020高级经济师(金融)评审申报材料有哪些要求?

答:根据“青海省关于开展2020年度金融经济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可知,高级经济师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一)申报材料

1.《单位推荐报告》1份,应包括推荐人员建议参评职称层级、申报推荐情况、公示情况等内容;

2.委托评审函1份(省级金融机构委托评审函由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省级以下金融机构委托评审函由所在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

3.《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

4.《金融经济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

5.《援青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两份(仅援青专业技术人员);

6.《金融经济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简表》一式十二份,统一使用A3纸打印;

7.《金融经济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审人员情况详表》一份,统一使用A3纸打印;(在详表备注栏须标清业绩成果符合业绩成果条件的条目,例如符合高级经济师业绩成果第一条第一项,标注11-1-1;符合正高级经济师业绩成果条件第一条第一项,标注12-1-1,上报含电子版)

8.高级经济师(金融)考试合格证明(仅申请副高级职称);

9.《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学历文凭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验证报告,身份证复印件;

10.申报人员任职文件;

11.《青海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继续教育培训学习档案;

12.任现职以来的主要业绩成果。包括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著作、论文、获奖证书、成果证书、业绩成果的证明等;

13.按照规定,我省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在推荐申报高级、中级职称前需填报《2020年青海省事业单位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情况年度审核表》,并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权限到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本单位高级、中级岗位聘任情况。

(二)材料要求

1.关于表格。申报人所需各类表格,登录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从通知公告栏本通知页面附件下载。填写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表格样式,并按规定模板要求填写。

2.关于业绩成果材料。业绩成果材料严格按照《青海省金融经济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青人社厅发〔2020〕122号)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要求上报,不得上报明显不符合要求或无关申报人的材料。其中著作、载有论文的期刊,须有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的正规发行刊号,在出版总署期刊检索后,打印检索页面并加盖组织人事章;著作、期刊原件的目录页和正文题目处加盖组织人事章;论文须在(http//)进行检索,打印检索页面并加盖组织人事章;某项工作的开展、进程、成果中需有证明材料,明确指出该工作业绩、工作成果由申报人员参与取得,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印章。

3.关于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学时按青人社厅《关于做好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20〕227号)规定执行。

4.关于申报人员学历学位材料。申报人员学历学位证书须在学信网进行验证,证书复印件和验证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组织人事章。2002年以后取得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毕业学历学位证书的,只需提交加盖组织人事章的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党校学历以及其他学信网未能验证的学历,由申报人员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提交学历真实性证明,学历学位复印件和证明加盖组织人事章。

5.签署诚信承诺书。用人单位须按要求在职称评审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申报人员及其所在单位均按要求填写《诚信承诺表》,实事求是提供申报人员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的各种佐证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有效。

6.申报人员提交的专著、论文、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等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日期为年11月30日。

(三)报送要求

1.申报渠道。省级金融机构申报材料经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报送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级以下金融机构申报材料经所在市州金融办初审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审,并由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开具委托函后,上报至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推荐要求。各单位在组织实施申报推荐工作时,要严格把关。对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要通过多种方式对其任现职以来的职业道德、学术成果、表彰奖励、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择优推荐,并在单位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上报。

3.申报时间。2020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由申报人推荐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上报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32号国投广场1011室),逾期不予受理。

4.装盒要求。所有申报材料按照类别分别装入型号为A4-55mm的塑料资料盒,资料盒正面粘贴《申报金融经济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材料目录》。再将资料盒统一装储物箱,储物箱正面粘贴《金融经济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资料封面》,并加盖组织人事章。

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32号(国投广场)1011室

联系人:王胜  冶晓杰

联系电话:0971-8068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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