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2020高级经济师申报材料受理时间:11月12-22日
摘要:三亚2020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范围: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含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且通过国家统一组织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自主申报。
以下是通知原文:
2020年度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审工作开始申报
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含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且通过国家统一组织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可根据本人的学历资历、学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自主申报。
申报条件
一、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条件按《海南省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暂行)》(琼人劳保专〔2006〕50 号)执行。
二、高级经济师申报人员不作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申报人员的任职资历截止时间为 2020年12月31日,论文、业绩成果等其他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20日。根据《关于在部分领域建立职称和职业资格对应关系的通知》要求,对符合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可作为申报条件。
申报材料
一、申报人员填写《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可从三亚党建网“资料下载”下载),《个人综述材料》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学历、资历、政治思想、年度考核(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继续教育、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业绩成果等方面。
二、《个人综述材料》所列证书、任职资格证书、聘书、著作、论文、科研成果和成果鉴定证明书及获奖证书、继续教育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上述原件经审核后退回)。以上证书证件作为《个人综述材料》的附件。
三、除证书原件、评审表外,其余材料依序编好目录并使用 A4纸装订成册(一人一袋),否则不予受理。
材料审核
一、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要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申报人拟上报的所有申报材料在单位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和核实后的材料,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海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基层公示结果”栏中作出意见,应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同意上报”,送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要通过有权威性的“中国知网” “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南京大学 CSSCI期刊目录检索” “SCI,EI,ISTP/ISSHP”等网站,对申报人提供的学术刊物和学术著作实行网上检索验证,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除本人发表文献)不超过30%的才能申报,在申报材料中提供学术刊物、著作与检索页,并在检索页上做出核查意见并加盖审核部门印章,未经检索验证证明学术论著真实性的不予受理(学术刊物、论著以正式出版物为准)。
受理时间和地址
申报材料受理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11月22日。
申报材料报送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榆亚路1号市直机关工委大楼三楼市委组织部人才三科。
(联系人:杨雅婷,电话:8865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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