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7年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是什么?
问:上海市2017年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是什么?
答:上海市2017年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还未公布,您可以参考2016年上海市高级经济师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二)学历及资历
1、获得博士学位后,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或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或受聘经济师专业技术职务满4年。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满5年。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负责企事业重要经济部门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满7年。
5、不具备规定学历者,必须在取得经济师资格并聘任相应职务后,从事经济部门负责工作5年以上,并由本专业两名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知名专家推荐。
6、具有会计、统计、审计等相近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资历者,须聘任现经济岗位上工作满1年;具有其他系列中级专业职务资格者,须聘任现经济岗位上工作满3年。
对先取得经济师资格、后取得上述1-4项学历的,则取得学历后的任职资历不得少于1年。
(三)专业能力与业绩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有关经济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在实际工作中,应用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并有所创新,有较强的决策能力和判断能力;
2、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经济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本专业当前经济工作中的热点、重点有较深的研究,具有负责经济部门工作的管理能力、组织相关部门协同工作的协调能力;
3、主持重要经济部门或重大项目工作,解决过经济管理上的重大问题,取得显著实效,使该项经济工作连续3年上升。
(四)论文及面试答辩要求
申报者需提交任现职后、近5年内的2篇(含)以上独立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审定论文,其中至少1篇必须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有书刊号)的刊物上公开发表。申报者本人确定其中1篇作为主审论文,主审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各类学位论文及在校期间撰写的论文不得作为申报资格的审定论文。
高审委办公室对申报人所提交论文(著作除外),将随机抽取部分进行重合度检测。除独著(译著)仅需上传封面、目录及封底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文件作为论文附件上传),提交论文的,需上传封面、目录、内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论文的WORD版本,并确保与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传论文材料的,评委会不予受理。
所有申报者均需参加各学科组的综合面试。
(五)考核情况
近3年业绩考核良好及以上(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
(六)任职资历
任职资历计算到2016年12月31日(自按规定聘任经济师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起算)
(七)职称外语及计算机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应参加职称外语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标准按本市职称外语和职称计算机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1959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职称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标准,但提出申报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备规定学历及资历;
2、由单位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3、在经济部门负责人岗位3年以上。
(八)继续教育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任职资格应参加经济系列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并修满规定学分。其中:对取得知识产权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学分的可减免专业选修课学分2学分;对参加创新知识公需科目基础中级班并取得相应学分的,可减免专业选修课4学分;对参加项目管理公需科目中级班并取得相应学分的,可减免专业选修课4学分。
1、对于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济师任职资格的,应不少于40学分;
2、2012年1月1日以后取得经济师资格的,应自取得资格后次年起每年不少于8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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